什么是"资遣"和代通知金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 原创
百度上给的解释:
资遣费是非自愿离职的劳工最基本的保障,也是资方应负的义务。所有适用於劳基法的员工(含一般劳工、工读生、约聘员….等)在离职之前,务必请公司开立「离职证明书」,并且在离职理由栏注明是「非自愿离职」或是「资遣」,这一项注记在法律保障的范围内,可以争取资遣费。
资遣费的计算方式为在同一雇主之事业单位继续工作,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平均工资之资遣费,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一年者,以比例计给之,未满一个月者以一个月计。
如果对争取以上权益有任何问题,欢迎向劳委会询问。如果情况演变为劳资纠纷,也可向县市政府劳政单位联络求援,由公权力介入处理,以保障自身权益。
跟代通金不一样的地方在哪里?各位大侠可跟帖在评论中说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