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退休申报政策知多少
来源: 原创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留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退休后如何领取养老金也成为继医疗、子女就学之后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从2011年7月1日起,外埠户籍人员在符合相应条件的前提下,开始允许在北京市办理退休手续,这表明北京的养老金开始向外埠户籍人员打开“怀抱”。
+ 北京市申报退休条件?
(一)从2011年7月1日起,无论是本市户籍人员还是外埠户籍人员,只要达到北京市规定的退休条件都可以在北京申报退休;
(二)退休申报时需要达到男满60岁,养老保险缴纳累计满15年;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养老保险缴纳累计满15年;外地户籍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如果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其中至少累计有10年在北京缴纳,可在北京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 如何办理退休?
(一)本市城镇职工申报退休:
1/由单位向所在区县社保中心提交拟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及个人相关材料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预审,可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两个月办理;
2/向所在区县社保中心提交材料进行养老待遇核准,以此确定退休金的金额;同时进行医疗视同年限认定,对于男职工医疗缴费不满25年,女职工不满20年的需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的补缴,这样退休后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3/拟退休职工自社保行政部门核准的次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外埠城镇职工申报退休:
1/外埠城镇职工档案存放地在外地,北京社保中心会向外埠人员档案所在地社保中心发函,委托其审核拟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北京社保中心根据回函确定拟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
2/单位向所在区县社保中心提交材料进行养老待遇核准,以此确定退休金的金额;同时进行医疗视同年限认定,对于男职工医疗缴费不满25年,女职工不满20年的需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的补缴,这样退休后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3/拟退休职工自社保行政部门核准的次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农村劳动力(本埠、外埠)申报退休:
1/由于农业户籍人员没有档案,所以没有审档的环节,单位向所在区县社保中心提交材料进行养老待遇核准,以此确定退休金的数额;同时进行医疗视同年限认定,对于男职工医疗缴费不满25年,女职工不满20年的需要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的补缴,这样退休后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拟退休职工自社保行政部门核准的次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从允许外埠户籍人员在北京办理退休这一“利好”政策中不难看出,两个年限的限制中,必然会产生一个中空地带:对于在北京缴费年限确实满10年、但整个缴费年限又不满15年的这部分外埠户籍人员,就存在着两难的境遇,到哪里退休都面临无法满足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必要条件。
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表态,2014年1月1日起,不足15年者可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以满足退休的必要条件。